根植於信仰良心的宣言?
2005年2月22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擔心「扁宋會」犧牲台獨黨綱理想,發表了「公義與和平宣言」。強調台灣主權獨立是政黨合作應堅持的基礎,也明白要求政府應堅持「正名、制憲」,並且制定「台灣國與中國關係法」。總幹事羅榮光並指出,「公義與和平宣言」是長老教會基於一個宗教團體、宗教信仰良心之所為。而高俊明在媒體的訪問中也表示,「外界常說長老教會支持民進黨,這說法是不正確的。我們只支持符合信仰良心的政黨政策,不管民進黨、台聯、甚至泛藍政黨,只要政策符合我們的信仰良心,我們都支持。」
對於這樣一份宣言以及長老教會領袖的發言,從基督徒關心政治的責任來說,我完全予以肯定。雖然其若干內容並不符合我個人的政治立場,但絕對是民主社會中必須予以捍衛的表達自由。然而,我非常有意見的是「信仰良心」這四個字的表述、以及「公義與和平宣言」這樣的聲稱和標題。
試問,為什麼堅持台灣國、正名、制憲的理念,可以自稱是信仰良心?如果是,那麼承認中華民國、或主張修憲,就違背了信仰良心嗎?是否反對台獨建國,即不愛台灣、是悖棄公義與和平?又如果在愛台灣的同時,也主張「愛中國」,這樣有沒有違背信仰良心?台灣國、正名和制憲等的世俗主張,與信仰良心何干?
這其實不是什麼大道理,但在台灣,卻必須一再提醒而仍然沒什麼改善。
我在這裡要評論的,不是政治立場,而是宗教包裝。
對一個執著於信仰的基督徒而言,信仰良心是何等重大與嚴肅的課題。違背信仰良心,恐怕不只是寢食難安,更已淪為一種對上帝的悖逆和罪惡了。但誰有這樣的權柄,聲稱自己的政治立場是信仰良心?其中是否暗示了異己是對上帝的悖逆?在這樣的表述中,會不會出現了另一個「上帝」?
政治神學的詮釋危機
我早在十二年前的一本書就已指出,政治神學存在一個詮釋的難題。儘管許多信徒喜歡說「聖經是一切的答案」,但事實上,聖經並不談論一切。對於許多具體的政策爭論,譬如,教育與核能、海峽兩岸的統獨、制憲抑修憲,聖經當然沒有教導。而就算是原則性的理念,譬如,聖經是主張開明專制抑大眾民主?資本經濟抑社會主義?順服政權抑革命反抗?即使在專業的聖經學者中也一直爭論不休。
聖經到底是一本以靈魂救贖為主旨的書,而不是一本專門的政治、社會或經濟之類的教科書。對於靈魂的救贖,聖經的教導是完整的。然而,對於政治、社會或經濟等的領域,聖經卻只有零星的、間接與隱涵的教導、榜樣或例証,而這並不足以構成一套完整而有系統的聖經中的政治觀、社會觀或經濟觀。
這樣一個詮釋的難題帶來了雙重困擾。一方面,因為聖經對它們只有零星的、間接與隱涵的教導、榜樣或例証,導致許多基督徒忽略了它們,甚至發展出一種積極或消極的反動態度。
另一方面,則是導致了在這些問題的思考上有更大的想像空間。進一步發展的結果,往往就是立場紛紜、莫衷一是了。譬如,可以根據聖經中的罪觀以及創造論,來提倡民主人權、反抗專制;但何嘗不能搬出保羅,宣稱「君權神授」,不容抗拒與侵犯。再譬如,可以聲稱財富是上帝給勤勞者的獎賞,並進而肯定私有財產和資本主義。但解放神學家卻也可以根據初期教會凡物公用的記載,來主張共產主義。
殷鑑不遠
衡諸近代中國的教會史,正為這種情形作了最佳註解。譬如,在晚清時期的許多西教士眼中,帝國主義對中國所發動的戰爭,就被詮釋為上帝偉大福音計劃的一部份。因為他們眼見中國社會的各種民間信仰、以及對基督教的頑強排斥,很自然地就將中國當作是撒旦的首要堡壘、以及「敵基督」的最大國度。而列強也就順理成章被當作是上帝用來打擊魔鬼的刀劍了。
再譬如,五四以後到北伐統一的期間,中國的許多教會領袖竟將耶穌詮釋為一個「革命家」,為了是因應當時的國家主義浪潮。而其中最有趣的是將耶穌描繪為一個無產階級的先鋒。說耶穌也「受統治階級奴役的壓迫,和資產階級經濟的掠奪。」「他的家庭完全是貧困的小工人的家庭」,「他沒有財產,無從收房租得利息,他沒有富親,無從享受每年額定的收入。」「只有貧窮的人配做耶穌的門徒,只有貧窮的人敢和耶穌同受凍餒,同暴風塵。」
當然,在政治陣營的另一邊,則有不少基督教領袖,積極地期望基督教投身國民黨所領導的國民革命。譬如劉廷芳,就將孫中山類比為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藉此,國民革命已經不再是世俗的政客革命,相反地,成為一種由上帝啟動、且代表上帝正義的聖戰了。
明顯地,這些詮釋都並非聖經的必然推演與邏輯,而多是周遭意識形態的反映、以及信仰者的個人偏好。帝國主義、無產階級或是國民革命,根本與基督信仰扯不上關係。但許多信徒就是喜歡搬出上帝,來合理化自己的期望和行為。
今天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需要再犯這樣的歷史錯誤嗎?台灣國、正名和制憲等的世俗主張,是聖經的必然推演與邏輯?還是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嗎?答案若是否定的,那麼,可以搬出上帝、說是信仰良心嗎?當然,若是另外有人聲稱,支持「一個中國」是出於信仰良心,我同樣也要堅決反對。
不是中立,只是謙卑
進一步地,面對政治神學中的詮釋難題,我們是否只應該選擇沉默、或是所謂的超然中立呢?這其實是一種誤解。正確來說,所需要的只是對自己政治立場的謙卑,並因而開展出折衝與合作的空間。
如果說,每一個價值理念就好比所信仰的一個神明,那麼,社會現實就是一個「諸神鬥爭」(struggle
of gods)的世界。因為,每一個神明都有一種本然的堅持,即「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
民主與多元,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成為必要。
然而,民主與多元既不假設、也不相信所謂的價值超然。中立,毋寧是一種懦弱的沉默、或偽君子藏身的烏托邦。民主與多元從未期待「眾神和樂」
──
沒有價值的競爭和衝突。它認定捲入價值的必然性,也鼓勵去擁抱價值;它所追求的,只是在諸神鬥爭的過程中,能公平地分享與說服,並基於謙卑,而發展出寬容和尊重差異,更進一步開拓出折衝與合作。
遺憾的是,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詮釋下,這一塊土地上的政治好惡,似乎已如上帝或魔鬼的抉擇。既已大剌剌地宣稱,台灣國、正名和制憲所代表的是信仰良心,那麼,與異己之間,還有什麼折衝與合作的空間呢?謙卑與寬容沒有了,分享與說服也沒有了,剩下的只會是你死我活的「諸神鬥爭」。追求台灣國、正名和制憲,不再只是世俗的政治立場了,它更成為一項崇高的信仰使命、一場為榮耀上帝的聖戰。這已經完全淪為政治神學的激進主義和基要派了。
這樣的轉化,當然有利於政治動員。但真正符合信仰良心嗎?
真正的信仰良心
我必須再次強調,我在本文中所評論的,不是政治立場,而是宗教包裝。我也不是否定每個人的信仰良心會有不同,更不是以我自己的信仰良心,去批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宣稱的信仰良心。我只是提醒,有很多政治立場根本與信仰無關,不要在無意之間「綁架」了上帝。
真正的信仰良心,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真正的信仰良心,是愛這塊土地和百姓。真正的信仰良心,是追求民主人權、公義與和平。真正的信仰良心,是當政者以正直來賞善罰惡,並讓人民安居樂業。
在這些方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無疑地有許多努力和貢獻。但追求台灣國、正名和制憲呢?就和主張「一中」類似,都不過是見仁見智、高度爭議的黨派主張,就算將聖經翻爛了,也找不到根據、得不出結論。
真正的信仰良心,永遠肇始於從上帝的公義和慈愛,來批判自以為是的「良心」;從上帝的視野和胸懷,來解構一己的知識與價值體系。
真正的信仰良心,會因看見上帝的絕對與無限,從而對比出包括自己在內的人的相對與有限。寬容與謙卑就從這裡衍生。
真正的信仰良心,會自覺這四個字的絕對神聖,並因此總是努力將自己的偏好和立場,與它作出區隔。
在這樣一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真正的信仰良心,不可避免地,會是對世俗的一種孤寂超越。它幾乎不可能會等同於某個政黨或政治勢力的意識形態。將自己或某個黨派的意識形態標榜為信仰良心,這樣的行為算是有信仰良心嗎?
基督徒經常犯下這樣的壞習慣 ──
在說自己的話之前,總要向別人暗示自己的敬虔。控訴與攻擊,常常會用禱告開始,也用禱告結束。
上帝在每一個時代都被綁架!但願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每一個強調信仰良心的人,都能認真檢視自己的論述所帶來的誤導。
(文中觀點僅為作者個人立場,並不代表台灣基督徒學會。)
[1]葉仁昌,《邁向台灣神學的建構》,台北,校園出版社,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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