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傳記》書評

評論人:葉仁昌
書名:《神的傳記》(God: A Biography)
作者:傑克˙邁爾斯(Jack Miles)
譯者:周和君
出版:究竟出版社
頁數:630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做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能得到普立茲獎,想必這本書不簡單。多少抱著一份崇敬的心情。只是別迷信這些榮銜,至少對我而言,是頗感失望的。我佩服作者竟然有那一份存在的位階和認識能力可以為神寫傳記,好像神的一生已經攤開在他這個人的面前,讓他一覽無遺。或許這一點並不能苛責於作者,因為他已經擺明了只是將希伯來聖經中的神當作是世界文學經典作品中的主角人物。但這樣的說辭並不能規避一個根本問題,就是當作者從人道主義和反映人本價值的性格心理學來批評和斷定神的作為與特質時,會有多少誤解與扭曲?更嚴重的是,希伯來聖經只是記載著神和以色列人之間的互動歷史,而且此一記載是基於某些特定旨趣而加以挑選取材的,作者憑什麼認定其中所揭示的就是神的一生,並且可據以撰寫成神的傳記呢?對於神的一生,希伯來聖經到底揭露了多少?

在作者的筆下,神的一生證明了祂的失敗。神因為孤寂、沒有玩伴,所以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此後,在和人的互動中,祂讓自己深陷在矛盾性格的泥沼中,也因此充滿了焦慮,情緒化又暴怒。甚至還很幼稚無知,祂「只有在見到犯行之後才發現罪的存在,而且在迫不得已時才成為戰士。」而一部以色列歷史更證明了「這位神只是非常沒有自覺性、而且對自己言行後果沒什麼掌控能力的人物。」

對此,我強烈地質疑作者評斷的標準是否對神公允?在人與神之間可能分屬兩個不同的價值世界,並因而存在著不可共量性。人看神在歷史中的審判為殘暴,但神或許更在乎靈魂潔淨勝過身體死亡;人看神的懊悔為自我矛盾,但何嘗不是神為愛而犧牲和溫柔?人看神對以色列沒有掌控的能力,神卻寧可給人背叛祂的自由意志;人看神的沉默是無能和退卻,卻未知或許那正是神的智慧。有誰知道神寂不寂寞?又有誰真正瞭解神所持的價值哲學?老實說,在看過這本書後,我真是不寒而慄,覺得作者才是真正的神。他已經將希伯來聖經中的那位不夠格的神徹底審判了一番。

我不禁要問,對於神,人能知道什麼?對於評斷神的性格與是非,又可以根據什麼?其實,隱藏在作者背後的,還是那句源自於詭辯學派(Sophist)的老話 ── 人為萬物的尺度。然而,就如整個西方的認識論所揭示的,若果這把尺是扭曲的,若果這把尺是偏私的,若果這把尺是暫時、偶然又相對的,那又該如何來知道和評斷神呢?作者絲毫不加檢討自己的預設,卻容讓它像利劍一般瀟灑揮舞,快意地將神羞辱得體無完膚。這其實不是神的悲劇,而是人的悲劇 ── 從自己的偏見中投射出神的扭曲。當作者揶揄神的性格分裂時,卻毫不懷疑或許正是自己性格殘缺導致的偏見。當作者消遣神的幼稚無知時,卻看不見自以為真知和成熟的傲慢。作者既然承認,「那位神的本源是分裂的,人類仍保有他的分裂形象,我們在睡夢中仍然可以聽見他不安的呼吸聲。」那為什麼又自我矛盾地以分裂不安的人類尺度來解析神的性格和作為呢?

我還很佩服作者一開始就表明自己不是聖經學者,而是文學家。文學的特權似乎就是自由想像,並以想像的豐富和顛覆性來博取掌聲。這本書真的很文學,只是會讓多數的聖經學者抓狂。作者聲稱,《創世紀》中的那條蛇根本是耶和華設下的陷阱,而夏娃受誘惑是個意外,最後更結論耶和華在玩弄兩手策略。他又說,神為了讓自己矛盾多變的性格發揮得淋漓盡致,刻意挑選了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來表達狂躁、憂鬱和精神病式的先知訊息。在分析過《以賽亞書》後,作者更斷言「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耶和華並不明白愛為何物。」之後,當談到《箴言》書,作者則認定其所要表達的乃世俗智慧的完滿,而神被分配到的角色,是為無法收拾的各種情況與結局負起最後責任。神只可以出現在不起眼的畫框邊緣,而不是在畫框中。更離譜地,作者在解釋《約伯記》時,竟然說耶和華在旋風中以權能來駁斥約伯是因為祂心虛,但這招卻不管用,於是帶著贖罪的心情加倍償還了約伯的損失。約伯其實救了耶和華,還讓祂看清楚了自己性格中有較人類良知更渾沌的黑暗面。甚至,「撒旦已經永遠成為耶和華的一部分」。而從此,耶和華陷入對自己的絕望和孤寂,並在希伯來聖經中再也不講話了(即希伯來聖經作為啟示的終止)。

主觀任性到這種地步,或許正是它得獎的原因。但我卻十分不快。觀點的不同甚或顛覆,都不是問題,只是得忠於證據。作者最令人詬病的是,幾乎不理會龐大豐富的釋經傳統;想像有餘,嚴謹不足。別以為文學就可以不忠實,只顧瀟灑。閱讀這本書,無法讓你對經卷有結構性的認識,也找不到具經典地位的詮釋,只有前衛新奇的文學想像。但在後現代這好像也沒有什麼錯,想像自由,解放萬歲!

對費爾巴哈、馬克斯和佛洛伊德之類的批判者而言,神不過是人的自我形象的投射和化身,因此神學只是人類學。弔詭的是,這個反神論的邏輯可以完全套用在這本書上。作者洋洋灑灑六百多頁,並一一論述希伯來聖經的各個書卷,但他失望地發現其中的那位神並不符合自己的期待。祂不夠慈祥、睿智、正義和善良。然而作者卻沒有搞清楚,聖經中的神之所以真實而可貴,正在於祂不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祂拒絕成為滿足人文價值的大眾情人、正義使者和聖誕老公公。在歷史中,符合費爾巴哈、馬克斯和佛洛伊德那種說法的人,其實正是像作者這樣對聖經中的神充滿失望的批評者。這本書說穿了是對神的兩個形象的互相衝突,一個是希伯來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位神,另一個是作者根據自己的人文價值所建構出來的神。以此而言,對於作者在全書中所表現出來的冷嘲熱諷,並不需要感覺意外和錯愕,因為那正是作者自我形象的衝突與反射。從人為萬物的尺度出發,再往下去是什麼呢?或許是這個玩意兒吧 ──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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